西宁市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一、 公司简介
西宁市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份,是湟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的一家集资本、技术、仓储、人才力量雄厚的国企,企业注册资本2185.65万元。公司主要承担粮食收购、政策性粮油存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招聘出纳一名,具体招聘条件及相关报名事宜如下:
二、岗位名称:出纳
1.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备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健康的身体条件和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逻辑思维及公文写作能力;
(3)熟悉《会计法》,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软件和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4)38周岁及以下,财务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初级会计证书;
2.工作内容
(1)熟练使用网银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公司各项费用;
(2)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会计及银行核对账目,确保银行账目的准确。协助会计做好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日常工作,并搞好与会计工作的配合;
(3)熟练使用税务开票系统,准确开具票据;
(4)每月配合人事编制工资表、并负责发放;
(5)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票据;
(5)按时完成公司交派的其他工作。
3.薪酬福利
试用期一个月,实发工资35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及烤火费。
4.休息休假
周一到周五执行标准工时上下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休息。
5.工作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和平路197号。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粮食系统离职,违法违纪离开岗位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09:00至2026年04月01日24:00;
2.网上修改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09:00至2026年04月02日18:00;
3.网上审核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09:00至2026年04月03日18:00;
4.网上缴费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09:00至2026年04月04日24:00;
5.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可从电脑端访问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在招考中心进行报名。
6.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5)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6)从业相关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考试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录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8.考试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考试,不予退费)。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延期报名。
(三)笔 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在招考中心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成绩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和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面 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通知单下载打印:报考者访问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在招考中心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后果自负。
(五)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环节。结果将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根据资格审查,政审情况和工作经验等综合素养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内容:用人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复审。
(七)体 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政 审
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 他
1.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3.本次招聘,面试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4.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咨询电话:0971-4727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