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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面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的通知

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面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面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成绩

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面试成绩已公布,现将面试成绩、是否进入政审、是否进入体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财务总监岗位报名人数三人,参加笔试二人,参加面试一人。应聘人员自身情况与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不完全相符,故取消财务总监岗位的招聘。

二、体检

1.体检对象:见附件列表中“是否进入政审、是否进入体检”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体检医院: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

(3)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5.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国有企业新员工岗前体检》。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1.政审对象:见查询结果列表中“是否进入政审、是否进入体检”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458日至515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盖章。

4.介绍信开具方式:若政审环节需开具介绍信请联系青海长安人才网(0971-4727123);

5.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政审、体检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生须知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六、咨询电话:0971-4727123

 

附件: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成绩.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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