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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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 公司简介
    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由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全资控股,注册资金21.44亿元。主要从事生物园区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土地开发、投融资、中小企业孵化培育等业务。现招聘财务总监1人、党群专员1人、环安部经理1人、安全专员2人和环境保护专员2人,共计7人,具体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详细介绍
(一)招聘岗位名称:财务总监1
1.招聘条件
(1)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优先;
(4)熟悉会计核算、会计报表、财务预算、财务分析、纳税筹划、财务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工作;
(5)具有3年(含)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6)中共党员和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作内容
1)组织编制公司中、长期财务规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对规划、预算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2)组织开展公司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税收策划及申报缴纳、资金管理和调度工作;
3)组织开展公司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财务内控等财务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与财政、税务、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薪酬福利
    依照《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转正工资80%。聘用人员转正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5.用人单位名称: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工作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产业园纬一路24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党群专员1
1.招聘条件
1)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文秘、中文、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4)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5)具有2年(含)以上企业相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党总支党的建设工作,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各项组织生活,并指导子公司党支部党建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学习、党员发展、党员信息维护,党费收缴等工作;
3)负责党总支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及纪要撰写、档案整理,对接上级党口各项工作。
3.薪酬福利
    依照《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转正工资80%。聘用人员转正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5.用人单位名称: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工作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产业园纬一路24号。
(三)招聘岗位名称:环安部经理1
1.招聘条件
1)安全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生态学等相关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环保、安全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4)熟悉国家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熟悉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和消防控制室操作等特殊工种取证、换证、复审的监督检查。
5)具有5年(含)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作内容
1)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4)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5)组织或参与突发事故的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
6)负责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营监管。
3.薪酬福利
    依照《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转正工资80%。聘用人员转正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5.用人单位名称: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工作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产业园纬一路24
(四)招聘岗位名称:安全专员2
1.招聘条件
1)安全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安全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4)熟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企业相关方风险管理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
5)具有2年(含)以上企业相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目标责任、工作计划,并跟踪落实;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参与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督促指导子公司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
3.薪酬福利
    依照《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转正工资80%。聘用人员转正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5.用人单位名称:青海生科中小企业创业有限公司、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
6.工作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产业园经四路26号和迎新路5号,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安排工作地点
(五)招聘岗位名称:环保专员2
1.招聘条件
1)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相关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3)具有环保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
4)熟悉水、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和全国排污许可信息监管平台,熟悉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控工作流程;
5)具有2年(含)以上企业相同岗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生态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工作计划,并跟踪落实;
(2)负责督促指导子公司落实生态环保“三同时”制度,监督指导子公司落实生态环保隐患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管理,监督指导子公司做好环保设施规范运行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生态环保宣传活动。
3.薪酬福利
    依照《青海生物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调整方案》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岗位转正工资80%。聘用人员转正后,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休息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5.用人单位名称:青海生科中小企业创业有限公司、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
6.工作地点:西宁市城北区生物产业园经四路26号和迎新路5号,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安排工作地点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考程序
    公开招考按照网上报名→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40407日上午09:00-2024041824: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40407日上午09:00-2024041917:00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可从电脑端访问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考试报名中心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户口本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所应聘岗位对应招聘条件内要求的证书扫描件;(若有)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青海长安人才网考试报名中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考试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者登录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应试人员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如考生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访问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工作经验等其他条件进行优先招聘。
(六)政审
    通过面试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结果、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提供相应薪酬待遇,享受“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3.本次招聘,面试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4.如遇报名期间不会操作或技术问题请致电咨询。
六、咨询电话:0971-472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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