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总成绩公示及体检、政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总成绩予以公示,并就体检、政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及总成绩查询
1. 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前往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招考中心—考试报名中心—点击“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页面—点击“成绩查询”栏目—登录个人报名账号查询个人成绩。
2.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共7天。
3.公示期间,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以来电咨询,公示期后不予受理。
二、体检
1.体检对象:见查询结果列表中“是否进入体检、是否进入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体检医院: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5.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
(3)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体检。
6.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异议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果体检没通过且复检后仍然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
1.政审对象:见查询结果列表中“是否进入体检、是否进入政审”列标注为“是”的考生;
2.政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
3.政审方式:政审期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小二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表并盖章;
4.介绍信开具方式:若政审环节需开具介绍信请联系青海长安人才网(0971-4727123);
5.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政审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生须知
考试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青海长安人才网公众号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咨询电话:0971-4727123。
湟中区粮食收储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